昆明取消限购 买房无需再查档
外地人买房不要求提供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昨日下午,昆明市举行新闻通报会,宣布从即日起放开商品房限购,实行3年半的限购政策至此取消。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居民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同时,鼓励长期到昆明务工的外来人员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权属登记时,不要求提供一定年限的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011年初,按照中央及云南省的要求,昆明市出台了楼市限购令,对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从而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供应,稳定住房价格。
在抓好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工作的同时,昆明市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分类住房供应体系要求,继续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普通商品房建设,满足不同收入阶层住房需求,完善多元住房分类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限购3年多来,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已经基本淡出市场,从今年上半年昆明市主城区85.79平方米的商品房套均成交面积来看,目前的购房人群绝大多数是自住需求,房价总体上也保持了平稳,除了个别楼盘的打折促销外,并未出现限购之前“大涨大跌”的波动情况。
实施3年半的限购令
区域:主城四区及呈贡(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
限购
1、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内向其销售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限贷
1、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相关新闻
昆明年内将分配1.8万套保障房
从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全市投资520.17亿元,多渠道计划筹集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254088套。今年,将分配18000套保障性住房。届时,大批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得到解决。同时,联合昆明市收入认定中心,简化申请流程,申请审批时间从原来的3个月左右减少到25天,最大限度地方便住房困难群众申请保障房。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待分配的房源正在最后的统计之中,预计近期将启动相关工作。(都市时报 记者朱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