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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强化国土资源保护工作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信息来源:昆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5-03-17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3月3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2015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经济会议,以及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回顾2014年的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了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论述和新要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了2015年的国土资源工作。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刚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扎实工作 保障有力

2014年以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紧扣加速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保障发展、资源保护、节约集约、服务社会、改革创新等重点,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保障发展持续有力

全市共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初)审5.28万亩,完成土地供应3.96万亩,重点保障了昆明新机场二期、寻甸至倘甸公路、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城市建设用地、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完成2.62万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完成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修订和上报工作。

◆资源保护持续发力

全面完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共划定基本农田34.11万公顷,完成1291个行政村的外业调查工作,216个保护标志牌、9461个标准界桩和3.97万个简易界桩的埋设,完成101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完成全市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补充耕地1.46万亩。积极推进宜良、石林、寻甸、嵩明、禄劝5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强化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

狠抓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完成年度土地和矿产共672宗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市违法案件结案率为96%。争取国家和省安排矿山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资金2.98亿元,完成了2014年度12个储量核实报告、36个地热水资源评价报告评审备案工作,以及875个固体矿山、90个地热水及矿泉水矿产资源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积极指导云南磷化集团深入推进国家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帮助云南先锋煤业公司寻甸先锋煤矿成功申报全国第三批“绿色矿山”,完成全市1.16亿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工作。

◆改革创新持续加强

完成《昆明市人民政府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启动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在线交易,共组织土地公开交易活动13期、27宗,其中成交16宗、755.53亩;强力推进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信息化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的划定工作;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准备和试点调研工作;强化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和调研,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多元化保障安置途径、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建设、破解征地拆迁难对策等。

◆维护权益持续深入

全市保障性住房、教育、生态等民生工程用地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加快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累计共发证数为47.58万宗;全面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预警预报体系,强化和完善了综合防治、分级负责、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网络体系,完成了全市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防灾减灾水平不断提高,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82件257人次,已办理或回复82件,办结率为100%。

◆基础工作持续增强

完成了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更新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公布、宣传和应用工作,按时上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积极做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和测绘统一监管。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扎实,通过微博、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网络、摆摊咨询、张贴标语和漫画、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开展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周工作督查制、季度工作考核制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等。

·短评·

发挥保障支撑作用

促进昆明经济发展

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有着保障和约束的双重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的精神,积极做到开源节流并举,努力增强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能力。要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狠抓闲置低效土地的充分利用。要完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标准和控制体系,建立完善以标准控制为前提、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市场配置为基础、监督考核为保障的资源节约集约制度。

我们要按照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责权利一致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主体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健全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土地管理方面,要完善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等制度,确保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目标。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强化各级政府整顿和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责任主体地位,完善矿权设置方案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益调整机制。

在经济发展中,急需我们创新思维、方法,采用更高效实用措施,观念上要主动适应,认识上要尽快到位,方法上要抓紧改进,工作上要更加得力。要清醒地认识到国土资源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只要我们准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全局和国土资源领域出现的趋势性变化,找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就能够促进未来昆明经济减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

新常态带来新挑战,也孕育了很多新机遇。只要我们坚持自身定位,管好用好国土资源,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定能为昆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实现昆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国土资源的保障和支撑。在新的形势下,昆明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国土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真正走出一条昆明市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新路子,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双赢。

主动作为 服务发展

今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将在省国土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1

要点

强化国土资源保护工作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总结典型经验,深入推进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落实共同责任,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严肃查处乱占滥用耕地行为,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积极做好2014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检查工作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切实做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迎接国家、省级考核。

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加快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及建设,整改完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初验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省级验收。

持续推进土地整治全面落实占补平衡

督促检查2009年以来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加快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进一步保持与西双版纳州和保山市补充耕地指标流转的良好合作;认真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备案信息清查工作,完成土地整治项目清查核实、报告整改和全面清理工作。

强化耕地保护措施的落实

深入推进年度中低产田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做好耕地质量更新评价工作;严格规范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使用,完善土地复垦费用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积极做好滇中粮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工作;加强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

严格矿业权管理

继续深入推进矿业权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对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开展矿业权数据库清理专项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三率”指标监管,提高矿政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和谐矿区建设。配合做好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做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及登记统计工作;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制度。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认真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狠抓执法监察工作

围绕“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主线,强化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格实施动态巡查检查和考核;加强日常执法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当月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当月制止、查处到位;充分利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检验各县区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建议市政府将国土资源执法纳入对县区政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订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考核办法,建立以“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为核心,以“责任分解、科学考核、制度完备”为路径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考核机制;转变执法方式,使年度卫片执法向常态化转变,完成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年内执法监管平台投入实际运用,实现国土资源利用信息共享和全程监管,规范执法监督检查行为。加强协作联动,确保及时有效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防止重大违法行为发生。坚持查处一批、公开一批、教育一片的做法,加大案件直查、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工作力度,促使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努力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格局。

2

要点

提升资源服务保障发展的能力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计划管理

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组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测试工作,年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调整完善成果审查报批工作。加大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主要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新型城镇化用地、低丘缓坡试点用地等,对应到具体项目安排落实用地指标,确保项目落地。

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征收,对超过2年未征收的,依规上报省人民政府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各县(市)区政府应及时依法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对前三年土地供应率未达到90%、80%和50%的,暂停该地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并核减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继续强化重点项目跟踪指导和服务  提前介入,主动了解和掌握全市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及利用情况,对规模较大、项目成熟度不高、资金不到位等项目进行减量、剔除,统筹安排报批总量,分阶段、分批、分轻重缓急、分成熟度组织实施项目报批任务。提高报件质量,对报批条件成熟、资金到位的各类重点项目,可优先组织用地报件上报,成熟一个上报一个,不需受批次数量的限制。

继续加大欠缴规费催缴力度

为避免已批土地文件因欠缴费用作废,同时确保我市2014年用地报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全市土地供应效率,将建议市政府督促各用地单位及时足额缴清规费,尽快拿到相关批复文件。

继续抓好土地供应

加强土地供应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具体项目供地标准,强化用地批后监管,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做好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滇池治理、生态建设、招商引资、民生项目、工业和旅游用地保障服务工作,确保省市重大项目用地尽快落地。

严把用地闸门,严格执行供地目录,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用地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开展工业用地清理整顿,构建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限制工业项目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城镇、产业建设占用坝区耕地,特别是坝区基本农田。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严格把关,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积极盘活存量用地

继续加大批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力度,实现2015年底批而未用面积明显减少。对省内审批的批次用地中,因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低丘缓坡试点规划调整,或因被征地群众不同意等客观原因无法实施征地的,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突破原有地类和面积、确保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稳定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区位调整的方式报省政府(省厅)批准。

落实矿业权计划投放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业权到期预警机制,认真抓好年度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计划的编报工作。加大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完善矿业权市场交易规则和制度。

3

要点

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持续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完成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完成新一轮的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

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无法完成交易的,经审计局审定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可退还本金、同期银行利息、税费和前期合法投入;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交易的,只退还本金;土地交易完成并已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无法动工的,经审计局审定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可按合同出让价款退费;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动工的,可按合同出让价款退费,并收回土地。

建立项目开竣工申报及履约保证金制度

按照不同的用地类型、产业政策,加快建立土地出让履约保证金制度,督促土地使用者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开竣工、不按约定开发建设的,要依法收取违约金,严格追究违约责任。落实项目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诚信档案,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网上排查和实地核查,实现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常态化,对项目用地做到全程监管。

提高项目准入门槛

进入园区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按国家级园区不低于300万元/亩,省级及省级以下园区按不低于200万元/亩标准执行;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及省级以下园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

推行有效管用的节地政策措施

加快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促进存量建设用地高效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有效控制用地规模。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拓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严格土地公开交易制度,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

4

要点

全面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继续加强全市测绘管理工作

完成2015年昆明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以及测绘市场、地图市场检查巡查工作,规范测绘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对昆明市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维护管理工作。加大测绘资质单位资质检查和交验证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无证测绘、非法测绘行为。

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继续全力推进昆明市国土资源远程联网审批、“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一期)工作。完善三级联网推广应用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利用工作。

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成好“依法治省”年度工作任务。深入贯彻实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做好规划实施期末的检查、验收、考核和总结工作,谋划好国土资源法制建设下一个五年规划。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现行国土资源领域各类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加强新闻宣传和决策咨询调研工作  抓好文件档案管理,以及工作图片、视频等痕迹资料收集整理,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大热点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网络问政机制建设、微博信息更新反馈等工作。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制度机制,积极发挥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加大重大热点问题改革调研力度。

认真做好节能减排、综治维稳、保密,以及12345非应急服务“一号通”平台办理工作。

5

要点

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

继续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方针、原则、制度、措施,继续充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汛期与市气象局联合短信预警预报工作,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工作;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做到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培训全覆盖;严格执行好汛期值班制度,落实好灾情速报制度,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防灾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发放“两卡一书”、安排专人监测、加强巡查等,努力把全市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继续加大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工作力度,进一步监督矿山企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全市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管理工作。

加大地籍管理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继续加大地籍信息化建设力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验收等后续收尾工作。

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工作程序

要杜绝未批先征。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必须严格履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未经依法审批,不得以预征、征地前期工作等名义违法征收或实际控制农村集体土地,更不得直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控临时用地适用范围并规范使用程序。探索建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风险评估机制。在项目立项之前,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由用地单位就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评估。严格落实补偿标准,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障安置途径。

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

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总要求,变集中排查为日常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结合征地拆迁、土地登记、权属争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面深入开展国土系统影响社会稳定事项的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化解一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

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工作流程

每周固定召开一次供地卷宗业务会审会,对建设用地供地方案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宗地,按规定上报市储委会审批;为加快审批时间,将建议市储委办形成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市储委会对建设用地进行审批,经储委会明确对宗地的审批意见后,不等储委会会议纪要下发即办理供地事宜。

6

要点

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抓好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的理论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强化干部思想理论教育,抓好干部能力素质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完善并全面推行平时工作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评优管理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工作绩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活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推动国土事业发展的动力。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

认真领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对身上存在的顽疾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扫除,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推动作风建设新要求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认真抓好“云岭先锋”党建目标的落实,将党建目标贯彻于业务工作的始终,实现党建与业务管理相互促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规划目标,规范设置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

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

要严明党的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强化目标责任的监督落实。要切实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的倒查的完整链条。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项目的关键岗位及重点人员的监督约束教育,重点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城镇上山、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监察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招投标、物资采购、征地拆迁、资金拔付、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防止“暗箱操作”以及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7

要点

全面深化改革

完成昆明市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

全面更新全市范围内耕地质量等别状况,掌握年度耕地质量等别与产能变化情况,保持全市耕地质量等别数据的现势性,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的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需要。

落实土地复垦管理政策

完善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办法,探索生产类项目合并编制与审查机制,实行方案合并编制统一评审分别备案制度;简化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程序、规范完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技术审查要求;全面启动“云南省土地复垦费用监管系统”,实现土地复垦费用监管信息化,制定昆明市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实施细则。

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新修订的《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制定细化昆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将部分挂钩节余指标在市域范围内挂钩使用。制定《昆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完成《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公布实施工作。

建立健全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城镇地价评估制度,为耕地保护、土地出让提供基础支撑。深入开展全市矿业权取得方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以此为基础,结合省、市要求,年底前提出全市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工作方案,适时推进。

健全土地和矿产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制定交易目录和完善交易规则

完善和规范现行土地出让、转让交易制度,加强交易过程中的监管;对新建实施的土地网上交易业务,以“全封闭、全自动”为目标,不断规范和细化交易流程;完善交易规则和拟定交易目录,并逐步向县(市)区进行推广。同时根据《云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昆明市相关规定,全面完善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规则并拟定交易目录,探索矿业权网上交易业务,进行流程和交易规则的制定,逐步建立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规范编制和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管制界限

按照国土资源部调整完善的统一部署,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各类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优化全市国土空间格局,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依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限制、禁止开发区域,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开展“三线”划定,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

贯彻国家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强化建设规划规模引导、优化空间布局、控制总量,严格执行各行各业用地标准,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土地综合利用,挖掘盘活存量用地、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强监管,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摸清土地和矿产资源所有权、监督权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主体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林地、草原、房屋等土地所有权情况,梳理相关法规政策,理顺相关土地监督管理的职责权限。同时对全市探矿权、采矿权持证勘查开采情况及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摸清矿产资源所有权、监督权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主体工作方案。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今年内,全市将推进包括土地、房屋、林权等在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登记系统、档案管理、窗口设立等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开展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或不动产登记前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做好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建立全市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并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做好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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