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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今后不再新建公租房 房贷7折利率回归
信息来源:昆明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6-03-15    

14日上午,第五场“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刘学在发布会上介绍,2016年以来,全省商品房销售开局良好,交易情况保持基本稳定。下一步,云南将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新市民住房补贴制度、健全公积金管理制度等措施,有效消化商品房库存。

让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享受实惠

据刘学介绍,截至2015年底,云南全省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1948.59万平方米、已竣工商品住宅待售面积1220.54万平方米,与全国情况相比,云南省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占全国的2.7%。

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民工在城市买房的意愿和需求不容小觑,但要将意愿变成行动,还受到很多现实因素的制约。刘学说,云南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新市民住房补贴制度,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路径。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黄媛表示,为挖掘农民工和农民进城市购房的潜力,开辟、扩大住房需求的新路径,进一步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目前红河、文山、昭通等州(市),对符合要求的农民进城购房已经实施相应补贴政策,最高补贴资金达2-3万元。

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

为加快去库存工作,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保障性住房消化商品房的通道。2016年,国家下达云南省棚户区改造任务18万套(户),省政府实际下达各州(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9.2万套(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督促全省各地通过摸底调查,将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计划;积极搭建信息服务和交易平台,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选择购买;明确集中购房类型和购置价格。

同时,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立项时,货币化安置比例低于50%的不予立项;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时,货币化安置比例高于50%的地方予以一定资金倾斜。此外,建立省级奖惩机制,采取行政、金融、司法等措施,督促房地产企业主动适当让价、让利棚户区改造住户购房。

今后不再新建公租房

刘学介绍,云南将转变公租房的筹集方式,今后不再新建公租房,允许各州、市人民政府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

2011-2015年,全省共筹集实物住房128.84万套(户),其中:公租房(含廉租住房)76.7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2.55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49.55万户。到2015年末,累计分配入住公租房53.8万套,解决了近480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放宽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

刘学说表示云南还将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一方面,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物管费。目前,提取支付房租政策已全面贯彻执行,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政策在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落实,昆明等其它中心正在调整过程中。

据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朱斌介绍,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低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最低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另一方面,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目前,该政策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效降低了购房门槛。

目前,昆明、楚雄、红河、保山、文山、临沧、迪庆、丽江、版纳等9个中心已经开展了异地项目贷款,受理异地贷款87笔、办结59笔。当前,跨省异地贷款办理难度较大;省内异地贷款还有曲靖、大理8个州市没有实施,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异地贷款。

此外,我省还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中间收费,减少贷款人负担。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贷款额度提高到单职工40万元、夫妻(家庭户)80万元。

力争今年上半年所有公厕逐步取消收费

据刘学介绍,在2015年10月,全省城市环卫保洁暨城乡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推进电视电话会上,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省会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公厕达到7座,二类以上公厕达到85%;其他城市、县城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公厕达到5座,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2016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公厕逐步取消收费的目标。

到2016年底,全省计划新建城市公共厕所1038座,改建提升城市二类以上公共厕所1665座。力争到2020年,全省城市公共厕所达到9644座,城市二类以上公共厕所达标6622座;省会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达到7座/平方公里,一般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达到5座/平方公里;城市60%的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2:3或以上标准。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金额海绵城市建设

据刘学介绍,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云南全省现已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00.68公里,昆明、玉溪、曲靖、丽江等对海绵城市建设做了很多探索,均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16年1月,云南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明确提出2016年至2020年云南全省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900公里、新建海绵城市320平方公里。

同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培育并支持专业化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多渠道全面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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