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发布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细则进一步明确:从当天起,在昆明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40万元
此次,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均按照20%执行。
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且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昆明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单职工家庭40万元。目前,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17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5家。
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市缴存总额665.21亿元,缴存余额268.9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94%、10.41%。2014年全年提取70.99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3.44%,比上年同期增加2.11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396.24亿元,同比增长21.83%。
确保配套设施同步移交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内外必须配套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市政等基础设施,市住建局要求,确保地块内配套设施与住宅小区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后3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移交,属地政府应及时接收管理并投入使用。
地块外由属地政府建设的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征、代建、代管的配套设施,也要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步完成。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后30日内,属地政府应及时接收管理并投入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确保在开发项目建设总量完成80%前,完成全部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
很多购房者都是出于某种需要冲着小区配套买房的,然而多个项目交房后配套迟迟不能兑现,购房者投诉无门。这一措施极大保障了购房者的权利,避免永远等不来的配套。
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措施中对于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也多方面减压。昆明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项目,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上一年度有一项(含)以上,被评为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且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免缴、部分免缴(缴纳50%)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返退总额的60%、竣工验收后返退总额的10%。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返退按原办法执行。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前,这些费用都是按投资比例缴纳,加起来也是很大一笔支出,多项减免和返退之后,能为开发和施工企业减少支出。
此外,市住建局将进一步依托已建成的昆明市房产信息网,搭建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个人提供发布合法房产租赁信息的渠道。做好昆明市房产信息网与昆明市住房保障网的信息互通链接,提供公租房租赁信息,形成房屋租赁信息数据闭合。(都市时报 记者朱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