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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满2年及以上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
信息来源:昆明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6-03-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对外公布的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显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

“千呼万唤始出来”,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试点办法显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不足两年住房销售缴5%增值税

对于大众关心的个人销售房屋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此次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称《规定》)做了具体规定。

《规定》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对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又有不同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综合新华社等

解读

二手房税负下降 降低购房者负担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一些中小房企可能会因为税收负担加重而被迫降价,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规避日常经营压力。”美国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在博鳌亚洲论坛分论坛上说。

目前,市场主要聚焦于个人二手房交易税率变化。专家认为,营改增“靴子”落地之后,二手房交易基本平移了营业税政策。专家表示:“个人二手房交易按5%征收增值税,相较于正在实行的税率为5.6%的营业税,个人二手房买卖税负不增反减。这将有利于二手房交易,降低购房者负担,令交易市场更加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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