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家庭唯一住房,在90平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3月1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从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工业提速增效、培育增长新动能等7个方面提出26条促进昆明市经济平稳增长的措施意见。
推动工业提速增效
用工
在昆明市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3%降为1.5%;
企业养老保险费率28%降为27%;
工伤保险费率:
按国家基准费率的90%执行
小微企业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
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税费
(在国家规定期限内)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
其所得减按50%计入
企业所得税:
按20%的税率缴纳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小微企业免收
●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易地搬迁项目免收
培育增长新动能
新兴服务业
结合昆明市大力发展的大健康产业,将对高端康体养生、国际特色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高精尖”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对年产值达到10亿元、20亿元以上的文创园区,分别给予运营公司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
新能源用车
本市新进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对本市企业新进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其他新能源汽车产品(不包括改变产品序号)且上市出售的每增加1个新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财政补助。
促进消费
个人购房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面积不超90平米:减按1%征契税
面积90平米以上:减按1.5%征契税
改造货币化安置
采取货币补偿、政府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等方式,确保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
鼓励企业发展
对企业总部管理、会议服务、其他企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等9类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1%且增幅排名前10位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对首次升规纳入统计的上述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